服務項目一覽

專利・新型

 首先,本事務所會與客戶充分的溝通,確實掌握客戶的需求後,再就委託的申請案內容進行研析,並於考量台日審查實務上之差異點後,向客戶提供建言及提出向日本申請的方案。以下為本所主要專精的技術領域,但其他領域也非常歡迎各方洽詢,本所必將竭誠為您提供最佳的服務。

 另,為滿足台灣客戶(1)希望申請發明・新型專利,以便在有限的預算內取得權利;(2)由公司本身自行翻譯或在台灣翻譯後,再以日文版本的說明書提出申請,以節省翻譯費用的支出;(3)考慮到日後權利行使,希望取得強而有力的專利權等不同申請類型之需求,本事務所特別提供以下二種服務優惠方案,讓客戶在有限的預算內仍能獲得最專業、最完善的服務。以下為方案內容及大概的收費標準,敬請參考。若您需要更詳細的報價單及估價單,歡迎來函洽詢。

服務優惠方案 本所手續費(合計) 本所提供的服務
(1) 簡易申請優惠方案 日幣10~13萬圓 本所僅就形式及明顯的錯誤進行確認。
(2) 一般的申請方案 日幣15~18萬圓 申請時,本所進行內容之確認,必要時提供追加記載・修正等的建議。(與台灣相比,日本的審查官的審查較為嚴格,因此,若能於提出申請時即進行審慎的檢視,將有助於提高專利核准率。)

(注1) 客戶提供日文版本。若委託本所進行中翻日時,費用是日幣20日圓/中文1字。
(注2) 發明專利政府規費:日幣15,000圓
(注3) 新型專利政府規費:日幣14,000圓+(年費1-3年:日幣6,300圓+請求項數×日幣300圓)


生物・農林水產

  • 生物、發酵、食品、食品添加物、農藥

化學

  • 有機化合物、高分子化合物及其組成物、用途
  • 無機材料、金屬材料及其製造方法、裝置和用途
  • 接著劑、黏著劑、觸媒、香料、光阻劑(resist)、油墨、顏料、塗料、轉印紙、分析

光學

  • 液晶、EL等平面顯示器所用之材料與裝置
  • 照片、印刷、印表機

醫療

  • 醫療用材料、免疫分析

半導體

  • 半導體材料、半導體裝置

其他

  • 機械、電機、分析機器、日用生活品
商標

 本事務所提供以下兩種商標申請服務:(1)事先針對已註冊或申請中的前案進行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檢索,並將檢索結果向客戶提出建議後再進行申請;(2)不作建議,而逕將客戶指示之商標圖樣、指定商品或服務提出申請。若商品或服務已進入市場,為減少可能產生的紛爭,建議採行第(1)種方式,以確保提出的商標申請案可以獲得核准。惟申請人如欲在取得商標權後才開始商品或服務之營運者,建議採用第(2)種費用較低廉的方法委託申請。第(2)種之方式,本所的服務費用為日幣5萬圓(不追加分類數,不含政府規費)。

鑑定・舉發・訴訟

 本事務所在核駁理由的迴避、牴觸鑑定、無效鑑定等方面,具有相當豐富的實務經驗。貴公司倘若發現其他公司疑似有問題的申請案或專利權,或是收到警告函而不知如何因應時,歡迎洽詢本所,本所必將竭盡所能捍衛您的權益。

翻譯

 主張巴黎優先權的日本申請案係以譯文本作為申請案之原本進行相關審查,故一旦有誤譯的情形發生時,將會對申請案帶來致命的影響。有鑑於此,本所不論是日英、英日或日中、中日的翻譯,均嚴格踐行先由與本所長期合作且專利翻譯經驗豐富的譯者進行翻譯,再由本所辯理士作最後校稿之程序,期能達到最高品質的翻譯內容。

顧問契約・演講

 為能確實取得強而有力的專利權,不單只是擴大申請專利範圍的記載,更重要的是要能通過特許廳的嚴格的審查。因此,貴公司進行研究開發時,除了平時就應該意識到:專利檢索後,進行迴避設計時,怎樣的資訊是不可或缺的,而為了支持範圍廣泛的專利權,怎樣的資訊又是必須的重要性,還要能夠確實掌握台灣與日本審查實務上之差異性。本所除了可定期提供日本申請的建議,亦提供個別諮詢及針對研發及智慧財產人員提供日本申請策略等之建議服務。

檢索・調査

 對於自行檢索專利前案有困難的企業或研究機關,本所均可代為利用日本獨立行政法人工業所有權情報.研修館所建置之特許電子圖書館(IPDL)進行專利前案的檢索。透過專利檢索,除可評估取得專利核准率外,亦可事先發現有問題的專利權或申請案,進而有所因應。此外,在日本或台灣面臨舉發或侵權訴訟等時,如有必要提出在日本公開之公開專利公報作為證據者,本所亦可提供IPDL的檢索服務。

收費

 以下是本所大概收費標準,實際的收費會依本所提供服務的內容、時間而有所不同。如您有需要精確的報價單,歡迎各位來函洽詢。

專利申請 日幣10萬圓~
商標申請 日幣5萬圓~
翻譯 中翻日(日幣20日圓/中文1字)、日翻中(日幣16日圓/日文1字)
顧問契約 日幣3萬圓~
調查 日幣10萬圓~

業務實績

申請等的代理
日本國內申請、外内(由國外公司或個人向日本申請專利)・内外(由日本公司或個人向外國申請專利)申請(PCT申請案、巴黎路線申請案)、核駁審定不服審判(相當台灣的再審查)、舉發、訴訟(侵權、審決不服)、商標
申請國家
日本、美國、加拿大、EPC(英國、德國、義大利、法國、西班牙、荷蘭)、中國、韓國、台灣、印度、新加坡、巴西、澳大利亞
鑑定
除牴觸鑑定、無效鑑定外,大多為對中間處分之因應建議。

個人資訊保護政策

知崇國際專利事務所 個人資訊保護政策

 知崇國際專利事務所對於向本所諮詢之客戶個人資訊,採取以下妥適且有效之措施予以保護。

  1. 針對客戶需求提供服務時,本所會請您提供姓名、住所、電子信箱等相關的個人資料。
  2. 本所對於客戶所提供之一切資訊,均會予以嚴加管理。為避免個人資訊遺失、竄改、洩漏等情形發生,本所將採取並嚴格貫徹安全的保密措施。
  3. 非經您本人同意,本所絕不會提供或揭露任何您的個人資訊予第三人。但法院或行政機關依法要求本所提供客戶資料時,不在此限。
  4. 若您欲對寄送本所的個人資訊進行揭露、修正或刪除者,請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絡。本所會於確認客戶本人之需求後,在合理的範圍與期間內,儘速處理。

個人資訊的洽詢窗口
知崇國際專利事務所 所長 辯理士 松本 征二
〒141-0031 東京都品川区西五反田1-11-1-1001
TEL:+81-3-6431-8926 FAX:+81-3-6431-8927